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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网主页信息发布的通知

时间:2021-04-16  供稿:党委宣传部   编辑:党委宣传部  阅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校园网是校内信息发布的主渠道之一,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校园网主页信息审核发布,更好地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闻发布内容要求

1.校园网新闻报道要遵循及时性原则。全院性重大活动和重要事项的新闻稿件原则上在一个工作日(24小时)内上传,最迟不超过两个工作日(48小时);一般新闻稿件须在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48小时)内上传,最迟不超过三个工作日(72小时);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原则上不予报道。单位集体或个人评优获奖等时效性不强的新闻可以一周内报道。

2.各单位采写的新闻稿件必须经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新闻信息来源所在单位负责制”原则,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严格审核把关本部门(单位)宣传报道的内容,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

3.每篇新闻稿件原则上配图2-3张,校园重大活动可以酌情增加。原则上所配图片须突出活动本身,除会议类新闻之外,尽量避免上传合影。新闻图片坚决杜绝PS处理。

二、新闻发布程序要求

1.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部门(单位)拟发布在校园网主页上的新闻一律由本部门(单位)新闻通讯员或者撰稿人,通过OA办公系统上传,通过QQ、微信等其他途径报送的新闻原则上不再处理。每年度各部门(单位)新闻通讯稿件统计将以OA办公系统后台统计数据为准。OA办公系统技术问题请与现教中心管理员联系。

具体操作流程为:打开OA主界面→菜单→工作流→新建工作→全部工作→学院新闻校园网发布流程→快速新建。

2.学院重大活动新闻,各部门(单位)开展的有院领导出席的校内活动新闻,各部门(单位)开展的由校外企业、单位、组织、团体等参与的活动新闻,由撰稿人上传,由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转交部门主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审核后转交宣传部负责人审核,最后由工作人员发布。

一般校内新闻(各部门开展的日常性活动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可直接转交宣传部负责人审核。

具体审批流程可参看OA办公系统流程设计图(见下图)。

三、其他事宜

1.此通知是对《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新闻采写、发布及审核暂行办法》的补充。

2.学院宣传部门有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院党委工作部署,就思想内容和写作质量,对各部门报送的稿件进行选择性发布,或进行相关编辑和修改后发布,或不予发布。

3.通知公告审核发布按照OA办公系统流程参照执行。

4.未尽事宜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党委宣传部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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