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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2023-06-20 10:19   审核人: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落实《河南省总工会劳动和技能竞赛规划(2021—2025年)》《河南省总工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举办2023年度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豫工文〔2023〕59号)要求,进一步提升学院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锤炼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技能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推进学院教育事业高质量现代化发展。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教学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志萍

副组长:姜葆亮

成 员:何桂英 芮 辉 席会平 王仲方 贾海科 蔡花真 娄彦红 张虽栓 李宏伟 陈军周 彭春山 汪红旗 李增权 张 颖 李向妃 牛军涛 孙淑红 欧阳学兵 魏 波 夏占国 郝 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处,席会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竞赛科目及内容

(一)竞赛科目

本次教学技能竞赛共设2个竞赛科目,具体学科门类如下:

1.文科综合(含53财经商贸、54旅游、55文化艺术、56新闻传播、57教育与体育、58公安与司法、59公共管理与服务)。

2.理工综合(含41农林牧渔、42资源环境与安全、43能源动力与材料、44土木建筑、45水利、46装备制造、47生物与化工、48轻工纺织、49食品药品与粮食、50交通运输)。

(二)竞赛内容

以“上好一门课”为竞赛理念,本次竞赛由教学设计、教学展示两部分组成,分数分别为20分、80分。

1.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是指以1个学时为基本单位,对教学活动的设想与安排。主要包括题目、学情分析、教学目标、教学思想、课程资源、教学内容、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方法与工具、教学安排、教学评价、预习任务与课后作业等。选手需准备参赛课程5个学时的教学设计方案。

2.教学展示

教学展示采取“课堂教学十教学阐释”的形式。课堂教学即现场授课,评委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过程与方法、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考评。教学阐释采取“说课”的形式,应包含教材解读、学情分析、目标定位、基本理念、课程设计、教学重点难点、方法选择等。教学展示内容要与提交的教学设计内容对应、一致。

教学展示共计25分钟,其中课堂教学环节20分钟,教学阐释环节5分钟。选手完成课堂教学后,随即进入教学阐释环节。选手需准备参赛课程5个学时相对应的5个教学展示节段的PPT;每个PPT文件中应包含“课堂教学十教学阐释”两部分内容。

教学展示采取“无生上课”的形式,现场抽签确定本人参赛的1个教学展示节段。

四、竞赛流程

本次竞赛活动分为部门预赛和学院决赛两个阶段。

(一)各部门组织预赛

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时间组织预赛,预赛评分标准参照《2023年度教学技能竞赛评分细则》(见附件1),比赛分文科综合和理工综合两组,各教学单位将预赛优胜者(不限人员名额)于6月26日下午5点前报学院教务处(联系人:汪冰),参加学院组织的决赛。

(二)学院组织决赛

决赛分文科综合和理工综合两组进行,时间暂定于7月4日。决赛选出文科综合和理工综合两组一、二、三等奖 (比例为总名额的30%、40%、30%)。文科综合第一名、理工综合第一名上报市总工会参加河南省教育系统2023年度教学技能竞赛活动。

五、竞赛要求

1.参赛教师条件: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工作3年以上的一线教师。若经举报核实不符合参赛条件,取消该教师的参赛资格,并取消该教师下一年推荐资格。

2.各分工会、各相关单位要注意培育典型,充分做好宣传发动,以此次竞赛为契机推广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和教学经验,促进学院教学水平再上新台阶。

3.报送活动相关材料:

(1)《2023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见附件2)、《2023年度教学技能竞赛选手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2)所授5个课程教案电子版;

(3)同教案的5个教学展示课件PPT。

六、表彰奖励

1.被全国总工会列入本年度全国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名录的河南竞赛项目决赛第一名(特等奖)、被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列入2023年度省产业(系统)职工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竞赛项目决赛第一名(特等奖),按照条件程序申报“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第1至第6名选手,由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教育厅颁发奖杯。

2.省各学科一等奖获得者由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教育厅授予“河南省教学标兵”称号 。

3.学院将根据《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学生、教师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豫质院〔2023〕58号)文件精神,给予相应奖励。

附件:

1.2023年度教学技能竞赛评分细则

2.2023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

3.2023年度教学技能竞赛选手基本情况汇总表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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