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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关于为学院职工办理职工团体大病医疗互助保险的通知
2023-11-07 17:22   审核人:

各分工会、各直属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总工会平顶山市企业联合会、平顶山市企业家协会关于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通知{平人社}(2012)8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报经领导同意,决定继续为我院职工办理职工团体大病医疗互助保险。依据《平工文》(2022)52号文件(见附件1)的要求,参加职工团体大病医疗保险职工每人需缴纳30.00元,学院补贴30.00元,共计保费60.00元。(交保自愿)

各部门请于11月14日前,将参加保险的人员名单(见附件2)纸质版版交于工会315房间,电子版发送至工会邮箱zlxygh001@163.com。

院工会

2023年11月6日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工团体大病医疗互助保险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职工团体大病医疗互助保险参保名单.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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