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机构设置 | 服务指南 | 专业建设 | 教学工程 | 教学教改 | 规章制度 | 资料下载 | 学术委员会 |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展示 | 实验实训室 | 人才培养方案 | 质量年度报告 

  当前位置:文章正文  
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通知
2023-11-14 15:47   审核人:   (点击: )
[文章下载] [字号: ]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实训室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教高函〔2023〕800 号)转发给你们。

《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明确了学校、职能部门、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员、师生员工的实验实训室消防安全职责,及相关的实验实训室消防制度和管理、消防安全措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火灾事故处置与善后、奖惩制度等各方面要求。

请各学院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该规范,并结合各自教学科研、实验实训室建设实际,在实验实训室新建、改建、扩建,在实验实训室安全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检查、准入制考试、应急演练、事故处置等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教务处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JYT+0616—2023+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doc已下载
附件【教发函〔2023〕68 号.pdf已下载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pdf已下载
打印    收藏
上一条:关于进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实验(训)室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的通知
关闭窗口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教务处

邮编:46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