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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党办院办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2021-03-29 17:19   审核人: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教办函〔2021〕10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清明节假期时间为4月3日至4月5日,共计三天。

二、相关要求

1.当前仍然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师生员工要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外出,不扎堆聚集。

2.各单位(部门)妥善安排好应急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并处理好值班期间有关事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3.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党办 院办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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