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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关于印发《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2-29 08:47   审核人:

各单位,各部门: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学院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2022年12月27日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平人社办〔2022〕145号)精神,现就学院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于管理人员,在重点考核其工作业绩的同时,还要注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诚信状况的考核,特别是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和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考核;对于专业技术人员,要把是否接受继续教育和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其敬业精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各单位(部门)考核时要参考各类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综合表现。加强平时考核力度,认真做好平时考核工作,将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把考勤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当年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机制。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师德表现和诚信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管理水平以及业务水平的提高程度和知识更新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及遵纪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教学科研及管理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效益等;

廉:主要考核廉政建设、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标准

考核分四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的规定,学院在编人员优秀等次人员不得超过参评人数的25%,非在编人员参照在编人员标准执行,不得超过25%,各单位(部门)需注意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的分配指标,可以在考核小组内部平衡。

按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部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不得评为优秀。

2022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各等次的考核条件为:

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制度,认真进行平时考核,精通业务、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勤奋,乐于奉献,改革创新,廉洁奉公,诚信优良、绩效突出,疫情防控期间个人工作表现突出者优先。

合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制度,熟悉业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廉洁勤政,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德、能、勤达到职务要求,绩效较好,诚信优良并能按要求进行平时考核。

基本合格:政治思想及业务素质一般,进取心不强,基本履行岗位职责,但工作能力一般,质量不高,不思进取,绩效不突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方面尚有一些不足,诚信一般、民主测评基本合格率和不合格率合计在50%以上,其中不合格率不超过15%。

不合格:政治思想素质不高,业务能力差。不进行平时考核的;不能胜任或不能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组织观念淡漠,工作责任心不强,本年度旷工半个月以上,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的;两年内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称职以上的票不超过参评人数一半的;在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率在50%以上的可定为不合格等次。

二、考核范围、方法

考核范围:在职在岗一般教职工。学院部门调整变动的人员在调整后所在部门进行考核。

考核办法及身份界定:2022年考核实行按岗考核的办法,以实际聘用岗位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和平时考核为基础进行考核。考核由各考核小组领导负责、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具体实施。考核身份以市人社局岗位设置为准。

三、组织领导

为顺利完成本次考核工作,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志萍

副组长: 葛长龙

成 员:徐宗华 姜葆亮 秦中文 田新现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张留成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考核时间安排

考核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2023年3月10日,具体时间由各考核小组与所考核单位(部门)商定,各单位(部门)于3月17日下午五点前把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含参加投票人数、优秀者得票比率,得票比率低于50%者不得评为优秀)及考核表交学院人事处(办公楼313室)。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用A3纸正反打印,《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3)用A4纸正反打印。

注意:1.填写现聘岗位时要规范,各类岗位按现聘等级填写。2.根据市人社局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要求,专业技术评审必须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五、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的使用,是考核工作的延伸,也是考核制度与人事制度及其它管理环节的结合点。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岗位等级(含职员)晋升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等的基本依据。承担两个岗位职责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其两个岗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综合确定考核结果。

附件:

1.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

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

3.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附件1、2、3.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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