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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质院32号关于成立“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1-05-06 10:32   审核人:

豫质院〔2021〕32号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关于成立“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关于印发“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质院〔2021〕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学院研究决定成立“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郑海金

副组长:徐宗华  葛长龙  温亚丽  秦中文  田新现

成  员: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外事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学院成立以人事处牵头的“双师型”教师专家评议小组,负责对全院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各教学部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成立以单位(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双师型”教师认定小组,负责本组的“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兼职(课)教师按专业归属相应教学单位进行资格认定。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2021年4月2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的通知
下一条:2021豫质院23号关于印发《“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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