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化工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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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与化工系教师职责
2012-05-17 10:40   审核人:

1、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按照教育规律办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2、严格按大纲要求认真备课并作好备课笔记,讲课应突出重点、讲好难点、板书工整、衣着整齐、发音准确。

3、作好辅导、答疑工作,安排好辅导时间和地点,一般以个别答疑为主,适当进行集中辅导。

4、在教学过程中应安排适量的作业,并认真批改,学生平时成绩一般应按20%计入总成绩,对缺作业达30%以上的学生,应要求其在考试以前补齐,否则不允许其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

5、应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和课程改革、积极参加教学研究、不断总结和改进教学方法,尽可能采取多媒体教学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6、在指导毕业论文时选题应符合毕业论文的水平要求,每周辅导不少于一次,应重视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尤其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7、停课、调课 、代课必须提出申请并经主管教学的领导的批准,杜绝私自停课、调课、代课现象。

8、积极参加科研,跟踪本学科的理论和技术发展,并在课堂教学中反映出来。

9、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的任职资格、岗位责任和工作量要求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10、完成食品与化工系安排的教学和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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