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化工系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学院概况专业设置党建工作师资队伍教学科研实验实训质量工程招生就业学生工作
首 页
 通知公告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更多
 
 
当前位置: 首 页>>通知公告>>正文
食品与化工学院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法
2024-09-12 10:54   审核人:

为了加大食品与化工学院对外交流与宣传力度,提高食品与化工学院社会影响力,促进工作的全面开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确保网站安全稳定。经食品与化工学院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食品与化工学院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一、食品与化工学院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霞

副组长:高庚渠 闫泽华 孙 凯 何 敏

成 员:王花丽 田 辉 孟 庆 刘书红

网站管理员:刘洪彦

二、食品与化工学院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食品与化工学院网站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

2、负责制定网站建设总体方案的设计、建设、维护。

3、负责站网站信息内容的收集、整理、分类、审核及更新与发布。

4、负责网站的安全管理及维护。

5、负责对部门提交信息的可靠性、准确性、安全性的审核。

6、网站发布内容作为工作业绩的重要支撑材料。

三、工作流程:

1、信息员及时根据工作情况对稿件(含文字、图片)进行整理

2、将整理好的稿件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3、网站管理员上传,纸质稿件存档。

四、管理办法

1、食品与化工学院学院网站由学院现教网络管理中心提供硬件资源。

2、网站的模块内容建设由各部门负责,食品与化工学院学院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为部门模块的建设提供指导和帮助。

3、各部门负责模块中可以提供的信息和服务包括:

(1)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2)工作通知、公告。(3)与本身业务相关的业务数据、文件、信息,学院普及与推广等;(4)与本身业务相关的站点的链接;(5)为教职工提供的相关服务;(6)其他与业务有关内容。

4、各部门模块中不得发布以下内容:

(1)国家法律禁止的内容;(2)有损学校、食品与化工学院形象、利益的内容;(3)影响服务器运行、安全的内容;(4)存放与本部门业务无关的文件资源,如电影、音乐和应用程序等。

5、 信息员按照工作内容,在新闻、事件发生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文字、图片信息编辑。

6、 日常维护网站管理员在收到稿件1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员提供信息经主管领导审批,并按照规定填写学校相关二级网站管理表,发布在学院主页。

7、投稿要求规范:

1.稿件要反映各单位的真实情况,注重时效性。

2.稿件要准确精炼,应避免语句不通、错字别字、过多修饰等情况的出现。

3.稿件格式为A4纸,标题为二号黑体字,正文为三号宋体字,落款注明供稿单位。

4.文稿和图片需要以附件方式发送电子邮件至29684132@qq.com(不接受U盘拷稿)。

6.图片(格式为小写jpg)不要直接在word文档中添加,要单独以附件方式发送。图片上不要显示日期及单位名称。

食品与化工学院

2024年9月

关闭窗口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食品与化工学院  地址:平顶山市姚电大道中段
电话:037-7667878  邮编:46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