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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大专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2017-03-31 10:03 江飞  审核人:

各系(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 〔2017〕3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7届大专毕业生的求职补贴申报、审核、发放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院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2017应届大专毕业生。

(一)所在家庭父(母)亲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本人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三)本人为残疾人;

(四)已获得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

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二、发放标准

1500元/人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发放程序

2017年4月7日中午前,各系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集中一次性提出申请。具体申请材料为:

1.申请人所在家庭父(母)亲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

(1)申请表。

(2)低保证复印件、低保金发放领取存折首页复印件、最新一次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本页复印件。如果没有低保证或领取存折的,须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属于本辖区享受低保人员的证明(加盖公章)。

(3)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材料包括:带派出所印章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家庭享受低保人员页、申请人本页。要求户口本户号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为同一户号。如果不在同一户号下(含已迁出户口的),须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供养关系证明(加盖公章)。

(4)银行卡正面和身份证正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申请人本人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提交:

(1)申请表。

(2)享受低保的证明(或最新低保金领取记录证明)。

(3)申请人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

(4)银行卡正面和身份证正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申请人为残疾毕业生,提交:

(1)申请表。

(2)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

(4)银行卡正面和身份证正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4.申请人为享受助学贷款的,提交:

(1)申请表。

(2)助学贷款合同必须为涵盖2017学年且签章齐全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

(4)银行卡正面和身份证正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5.就业创业证的,提交:

(1)申请表。

(2)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6.身份证的,提交:

(1)申请表。

(2)身份证证复印件

(一)通知到位。各系要高度重视,及时通过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告知具备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材料,确保符合条件的2017届大专毕业学生能够及时享受到补贴待遇。

(二)严格审核。各系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材料和数据。

(备注:1、以上申报材料均一式两份2、学院初审个人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就业创业证、身份证,享受低保或身有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均为原件和复印件)2、系(部)需报送本部门上报人员汇总表(纸质盖章)电子版发至pdsjiuye@163.com邮箱 )

咨询电话:0375-3397005 联系人:刘老师

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3月29日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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