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就业中心通知,2016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将根据就业情况分批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已就业的毕业生,回生源地就业的需提供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灵活就业合同
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合同.doc;加盖单位公章(左上:用人单位意见处)。
(二)非生源地就业且报到的,协议书上加盖单位公章外,还需要必须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右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处)。
(三)未就业的毕业生,如因特殊情况需打印报到证的,需提供由毕业生本人签署的《毕业生回原籍申请表》
毕业生回原籍申请表.doc。
(四)省就业中心将对今年毕业生就业数据进行双核查(同时打电话到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进行核查),前期所报就业数据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五)2016届毕业生不就业拟升学的暂时不必上报就业信息,等录取结果出来后,按规定上报就业信息办理就业报到证。
(六)就业协议书、灵活就业合同的单位必须能够查询到响应的组织机构代码或工商注册号,否则就业信息无法导入系统。查询方式如下:
需查询单位、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的同学可登录网址https://s.nacao.org.cn/输入单位、企业名称进行查询。
如查询不到组织机构代码,可登录http://gsxt.saic.gov.cn/选择单位、企业所在地区,输入企业名称进行查询工商注册号。
为方便毕业生信息录入,请各位同学将查询到的组织机构代码或工商注册号用铅笔写在协议书或灵活就业合同右上角。
注意:以上两个网址只能在周一到周五8:00-17:00才能访问,其他时间无法访问。
请各位办理报到证的同学在填写就业协议书、灵活就业合同或回原籍申请表时,务必保证各项信息填写完全、准确,特别是个人联系方式及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反馈,便于省就业中心对就业数据进行核查。
请各位需办理报到证的同学,将就业协议书、灵活就业合同或毕业生回原籍申请表尽快交辅导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