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习动态 | 党史研究 | 百年党史 | 上级精神 
当前位置: 首页>>百年党史>>正文
 
党领导制定的首部检察“组织法”《工农检察部的组织条例》
2021-04-14 13:32   审核人: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工农检察部的组织条例》。 (保存地:中央档案馆)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工农检察部的组织条例》。条例规定,省、县、区三级设工农检察部,城市设工农检察科。地方各级工农检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是,监督苏维埃机关、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保护工农群众的利益,正确地执行苏维埃的政纲及各项法律、法令。《工农检察部的组织条例》不仅规定了工农检察部的组织系统和各级工农检察机关的任务,也规定了各级工农检察机关的工作方式和工作人员,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的首部检察“组织法”。(徐劲传整理)

关闭窗口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