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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季心理普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5    作者:    编辑:xljk    浏览次数:

各二级心理辅导站:

为全面掌握在校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完善和丰富心理健康档案,为学生工作者和管理者提供心理健康方面的信息,及时为需要的学生提供具体、有针对性的心理帮助,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于2023年3月11日—17日期间,对全院在校学生进行春季心理健康状况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心理普查时间

2023年3月11日—17日。

二、心理普查对象

21、22级全体在校学生

三、心理测评量表:

症状自评量表(SCL—90)

四、心理普查操作程序:

(一)测验连接

1.PC端:http://xinliceping.com/psyhnzlgc/login.aspx

2.手机端:http://xinliceping.com/psyhnzlgcm;

3.辅导员登录:账号:本人手机号;密码:本人手机号。

学生登录:账号:学号;密码:学号。

(二)操作要求

1.统一组织、按专业或班级测试。测试要求安排在课余时间进行,不能耽误学生正常上课。

2.请同学们按照自己的真实状态认真填写,如果填写问卷过程中掩饰性较高的话,问卷会出现提交不成功的现象,请再耐心读题目,进行选项选择。

(三)根据普查结果安排个体心理咨询或团体心理辅导。

五、奖项设置

1.先进二级学院(部):2-3个,颁发奖状及奖品。主要奖励问卷测试及预约安排组织有序、工作扎实的系部。

2.优秀个人:20-3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主要奖励为普查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学生和组织者(辅导员或班主任)。

六、有关说明

1.要求每位学生必须参加普查,不得无故缺席。如个别学生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普查,该生辅导员要记下其姓名和学号,并将名单报送心理咨询中心(地点为教学实验楼Q楼一楼,电话为7668257),以便于进行补测。

2.参与测试的学生和老师都不得将与测试相关的信息向他人或外界泄漏。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都由泄漏人承担。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