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设置  党建工作  学生管理  资助中心  思政教育  办事指南  学工风采  下载中心 
详细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资助中心>>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度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及退役复(入)学学费资助审核备案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2021-09-22 09:22 xsc  xsc 审核人: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度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及退役复(入)学学费资助审核备案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策宣传工作

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政策宣传。专(兼)辅导员要及时了解学生入伍情况,并及时提醒有关学生按时将申请材料报送至二级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员,以免影响学费补偿。

二、报送材料

(一)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报送材料

1.在校生登录全国征兵网,填报、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一式两份(A4幅面),正反面打印,由户籍所在地征兵办公室和学院财务处、学生资助中心盖章;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原件需审核);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在校生参军入伍保留学籍申请表》一份。

(二)应(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报送材料

1.毕业生登录全国征兵网,填报、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一式两份(A4幅面),正反面打印,由户籍所在地征兵办公室和学院财务处、学生资助中心盖章;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原件需审核);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需审核)。

(三)退役复学学生报送材料

1.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填报、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A4幅面),正反面打印,由户籍所在地征兵办公室和学院财务处、学生资助中心盖章,按剩余学制每年申报一次;

2.退役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需审核);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复学申请表》或《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入学申请表》一份。

(四)退役入学学生报送材料

1.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填报、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A4幅面),正反面打印,由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学院财务处、学生资助中心盖章,按学制每年申报一次。

2.退役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需审核);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录取通知书一份(原件需审核)。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学生必须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实名注册,完善信息,自动生成相应表格。提供其他表格均为假表,涉嫌套取国家资金;

2.对于退役士兵入学(2006年含以后退伍的),按照政策规定,严格审核提出申请学生的受助资格(必须加盖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章,其他公章不予承认),杜绝报送未经严格审核的申请材料;

3.各二级学院(部)资助管理员务必于10月15日前完成各类在校生入伍、应往届毕业生入伍(含当年3月、9月份两次入伍)、退役复学、退役入学等学生申请、审核和《河南省学生资助业务管理系统》数据录入、上报工作,并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至院学生资助中心(办公楼408室),各类纸质表格要填写规范、加章齐全、签字准确、无胡乱涂改现象、证件真实有效。

4.各二级学院(部)严格按照要求上报各类大学生入伍、退役学生入(复)学申请学费资助材料,超过两年时效期的学生将自动失去享受学费资助资格。

5.根据学院财务部门要求,在校大学生及应(往)届毕业生入伍学生,需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卡号。

联系人:周老师 宁老师 7668776 3397039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办公室

                                           2021年9月10

关闭窗口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姚电大道中段
电话:0375-7668771  邮编:46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