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

公  告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年01月06日 23:51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规定:“普通专科学生应当在学院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6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方永亮等5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六款;《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五节第二十九条第一、第二、第六款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方永亮等5学生拟做退学处理(后附拟退学名单)。

公告期为202517日至113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公告期间,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有异议,请将陈述和申辩材料及个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ggglxy2025@163.com或电话:0375-6100877。公告期满后,报送学校,正式作出退学处理。

特此公告。

 

序号

姓名

学号

院部

班级

1

方永亮

0601110120

公共管理学院

11级法律事务班

2

甘林

0601120112

公共管理学院

12级法律班

3

王艳伟

0605120101

公共管理学院

12级物业班

4

刘祥义

0601150245

公共管理学院

15法律2班

5

郭华杰

0608180232

公共管理学院

18旅游2

 

 

 

 

公共管理学院

202516

上一条: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关于2024级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干成立公共管理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