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平人社办〔2022〕92号)(见附件)文件精神 ,我市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开始,请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学习和申报,确保12月31日前完成学习任务。
基础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6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年河南省诗词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2年端午节放假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