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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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秘书工作职责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年01月08日 09:17 

教学秘书主要对部门领导负责,协助部门领导做好教学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部门领导安排,负责召集教学工作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2.根据部门工作要点,负责起草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工作总结。

3.负责汇总、制作任课教师签到表,做好开课前的准备工作。

4.负责制订部门教师、学生评教工作计划,及时对评教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总结。

5.负责制订部门教学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及时对竞赛结果进行统计、总结。

6.负责汇总、上报部门课题申报和年度科研成果,及时对年度科研工作进行总结。

7.负责任课教师授课任务的录入工作。

8.负责部门数据平台的管理工作。

9.负责任课教师年终工作量的汇总、核对工作。

10.协助教研室完成课程考试等工作。

11.加强与教务处、各系部的联系,协调处理教师调课、停课、请假等具体事务。

12.负责汇总、报送部门教材征订工作。

13.负责部门教学文件、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14.参与部门坐班、值班、教学检查等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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