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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教育招生对象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年09月22日 10:19 

开放教育招生对象

1.专科起点本科专业(方向)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2)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还须为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人员。已经获得国家开放大学护理专业专科学历的“专升本”新生,可不再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证明材料。

2.专科专业(方向)

(1)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

(2)护理专业招生对象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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