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秩序,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与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河南开放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按照《河南开放大学关于清理超过最长学习年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的通知》(豫开【2025】157号)要求,经平顶山开放大学核对确认,拟对李清改等21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名单见附件)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0天,自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1日。如本人对退学处理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生科联系。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无异议,学校将上报省校作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
联系电话:0375-7662375
0371-65941450
电子邮箱:hnddxjk@126.com
监督电话:(0371)12388
附件:拟作退学处理的21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名单
平顶山开放大学学生科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