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26年集采目录内货物、服务(不含项目)采购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开展2026年采购工作,科学合理准确地填报2026年采购预算,请各单位各部门报送2026年集采目录内货物、服务(不含项目)的采购计划,具体要求如下:1. 本次编报的采购计划指2026年需要从《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所列品目中采购的货物、服务,且不包含各单位各部门编制在2026年项目内的货物、服务,而是专指通过国资处零星采购的集采目录内的货物、服务。2. 本次编报的采购计划中的货物类原则上不能超出各部门在2025年10月份上报的新增资产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