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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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固定资产集中报废处置工作的通知



作者:国有资产管理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年09月17日 16:01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资产配置,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有效资产利用效率,根据《平机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固定资产处置办法等文件规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5年固定资产集中报废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固定资产报废范围

达到或超过最低使用年限、折旧提取结束,净值为零且无法正常使用、无维修价值的固定资产均可申请报废处置,确认待报废资产有实物,盘亏资产不进行报废处置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各部门梳理待处置资产(2025.9.18-2025.10.19

(一)提交报废申请及明细表(需加盖公章,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院长签字)提供待处置资产照片电子版及纸质版

)到国资处501办公室查询相关待处置资产的卡片;

)使用部门依据卡片记录凭证号到档案室复印资产凭证(该凭证所有复印件加盖财务部门公章);

)使用部门账、卡、物核实后填写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根据处置审批权限组织技术鉴定,鉴定小组构成由本单位资产管理员、专业技术人员等不少于三人组成(审批表的技术鉴定意见中需有鉴定结果及签字)

第二阶段:学校审核评估上报阶段(2025.10.20-2025.11.20)

(一)国资处汇总相关凭证,对拟处置固定资产进行实物核对和进一步鉴定,汇总数据后上报主管校领导和校长办公会审议

(二)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国资处拟文向市财政局提出报废申请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公物仓实地核查接收报废固定资产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拟报废资产的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并严格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厉行节约意识,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把报废标准关,通过开展资产报废处置专项工作,进一步全面排查梳理本单位资产,各部门、各单位应及时将闲置资产上报国资处,在校内进行调剂,最大限度做到资源共享、物尽其用。

)各学院(部)、各单位应履行好国有资产日常管理职责,认真做好申请报废待处置资产的妥善保管,避免国有资产毁损流失。

未尽事宜,请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谢老师   陈老师  

联系方式:0375-7668752

电子邮箱:zlxygzc@163.com


附件1:《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附件2: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固定资产处置办法

附件3: 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申请模板

附件4: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

附件5: 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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