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共青团河南省委、共青团平顶山市委分别在“五四”期间集中对202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团省委授予我院团委“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团市委授予我院食品与化工学院团总支“平顶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经济与管理学院团总支负责人张玮“平顶山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机电工程学院李维康同学“平顶山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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