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平人社办〔2022〕92号)(见附件)文件精神 ,我市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开始,请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学习和申报,确保12月31日前完成学习任务。
学院人事处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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