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清明将至,为倡树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根据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通知,现就清明期间查纠“四风”问题工作,要求如下:
1、 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
2、 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3、 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
4、 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5、 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
6、 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7、 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
8、 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等。
9、 清明假期继续实行值班制度,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中共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纪律委员会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