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毕业生实习实训及就业等相关管理工作,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河南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疫防办〔2020〕12号)、《河南省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及流程图》(豫教疫防办〔2020〕13号)以及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1.高度重视。各系(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在校毕业生的就业及实习实训等相关管理工作,要将在校毕业生的就业及实习实训等相关管理工作作为重点管理范围,指定专人负责,防止出现“管理盲区”。各系(部)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和学院关于延期开学的要求,严禁提前报到,要通知到每一位学生。正式开学前学生不得返校。
2.全面排查。各系(部)要立即明确具体的负责人,对疫情防控期间本系(部)学生实习实训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全面摸清学 生实习实训的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疫情防护措施等具体情况。并填写《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校外集中实习实训师生情况详表》、《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校外自主实习实训师生情况详表》(附件1、附件2,请用 excel 表格填报),于 2 月15 日 17∶00 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 pdsjiuye@163.com,并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3.严格管控。在疫情防控期间,涉及车站、机场、码头、商超、酒店、展馆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的公共场所的实习,一律停止。对目前已在校外实习实训、暂时无法撤回的师生,各系(部)要教育引导在外实习实训学生和带队老师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坚决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要积极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师生安全防护 工作,严格控制学生外出,指定专人加强日常管理和预防教育,切实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健康教育和生活保障,实时掌握其工作生活动态,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强化指导。开学前,各系(部)不得安排任何新的实习实训活动;开学后,各系(部)要重点进行校内实习实训;校外实习实训的开展时间,在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后另行通知。各系(部)要切实做好校内实习实训的指导工作,合理调整学生实习实训考核标准。
5.网上就业指导及就业推介工作。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贯彻落实《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暂停举办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的通知》精神,疫情防控期间的就业推介工作主要采取网上求职的形式进行,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在学院就业网站及学院就业公众号上及时发布就业信息。
6、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办理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及学历、学位认证对外服务窗口疫情防控事项公告》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报到证办理可以登陆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hnbys.haedu.gov.cn)网上申请办理。具体有关办理事项(详情见附件3)。
7.求职创业补贴的申报办理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8号)文件(详情见附件4)精神要求,请各系(部)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并帮助申请办理,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补贴对象与范围;2、补贴原则和标准;3、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逾期不予办理。
8.加强宣传引导。各系(部)要通过微信、短信、班级群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动员其积极配合学校各项防控措施,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同时,做好毕业生网上就业推介、求职创业补贴及就业报到证办理等工作。
疫情期间,就业及实习实训等相关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以下人员。
实习实训信息填报负责人:尚光威 电话:18237580921,谢晓芳 电话:13271408688
就业报到证办理负责人: 孙沛娜 电话:15638669277
求职创业补贴负责人: 刘要功 电话:18103901699
附件:
1.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校外集中实习实训师生情况统计表
2.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校外自主实习实训师生情况详表
3.关于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及学历、学位认证对外服务窗口疫情防控事项公告
4.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