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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5-06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1〕111号)(见附件),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已开始。现将通知转发给大家,请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将以下材料于2021年5月10日下午17:00前交至人事处313室。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除提供复印件外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4.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见附件中附件2)。

5.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诚信承诺书(考生亲笔签名,见附件中附件4)。

以上材料独立装袋,一人一档,档案袋要粘贴封面(模板见附件中附件1),档案内需提供的各项材料按以上顺序排放。


人事处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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