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工作,是我系发展党员工作的源头性工作,必须以党章规定为依据,着眼于培养和发展合格党员,为党培养输送优秀人才、储备后备力量;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至此我经济管理系制定出了评选入党积极分子标准:
1、年满18周岁的优秀团员。
2、积极要求入党,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组织保持一致。
4、在各级学生管理组织(如班级、系里、学院)中,担任职务,并发挥积极作用。
5、普通同学积极参与各项积极活动,热心集体事务,甘于奉献,绩效突出。
6、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经常向党组织进行口头和书面思想汇报。
7、积极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各种活动。如党课培训等,并且培训成绩合格。
8、个人综合素质好,思想觉悟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9、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威信高。
10、无违纪现象(如受过处分需经处分撤销再作考虑)。
11、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突出,综合素质较高。
12、上学年无挂科,无补考(大一上学期不作要求),如有补考,推迟一学期再考虑发展。
13、有其它突出表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