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关于为学院职工办理职工团体大病医疗互助保险的通知
各分工会、各直属单位:根据《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总工会平顶山市企业联合会、平顶山市企业家协会关于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通知》{平人社}(2012)8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报经领导同意,决定继续为我院职工办理职工团体大病医疗互助保险。依据《平工文》(2022)52号文件(见附件2)的要求,参加职工团体大病医疗保险职工每人需缴纳30.00元,学院补贴30.00元,共计保费60.00元。(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