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
院办公室是学校行政日常办事机构和综合协调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办学理念、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及学校发展规划与工作计划;负责起草学校行政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议、通知、通报和全校性行政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重大事项、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外部来访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对外事务联系和接待工作。 三、负责协调、安排学院领导的院务活动和联系基层工作,为学院领导提供工作服务,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四、负责上级单位来文的收发、传阅、催办和归档等工作,学校档案资料的归档立卷、管理和利用。 五、负责院长办公会的组织、会议记录、会议材料准备和会议纪要起草等工作,以及行政公文的审核、编辑、印制及归档工作。 六、负责学校行政印章、法人印章、钢印的管理和使用,以及法人证的年审、事项变更等工作。 七、负责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编撰、上报教育年鉴,建好、管好、用好部门网站、信息公开网站和校长信箱。 八、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和督促指导全校依法治校工作,协助做好各类合同(协议)合法性、规范性审查,协调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九、负责学校行政重要决策和重大事项的督促检查及落实。做好公务车辆管理、会议室管理、值班安排等工作。 十、负责做好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