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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关于做好洪涝受灾学生临时救助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08-12 

各单位、各部门:

近期,我省多地持续遭遇强降雨,引发洪涝和地质灾害。学校时刻牵挂着受灾学生,高度重视受灾学生家庭的困难情况,为保障受灾学生安心求学,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洪涝受灾学生临时救助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中因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害或者重大经济损失,导致个人及家庭经济临时困难的学院全日制学生。

二、资助类别

依据受灾情况酌情发放临时困难补助。

三、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部署,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员等骨干作用,主动排查,及时了解学生暑期家庭突发情况,通过多种方式与受灾家庭学生进行一对一联系,详细了解受灾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需求,确保排查全面无遗漏。帮助学校暑期突发经济困难学生共纾困难,全面开启临时困难救助申请通道。同时各二级学院(部),要持续关注,做好突发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关怀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受灾学生给予关怀和激励,帮助他们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2.二级学院(部)上报需临时救助学生要严格程序,认真核实,信息务必客观、真实,确保资助精准、有效。同时在进行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选时,要充分考虑受洪涝灾害影响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进行合理的动态调整,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资助工作。

3.二级学院(部)要密切关注2025级新生受灾情况,积极做好迎新“绿色通道”工作,对于受灾新生,及时纳入此次临时救助范围。同时要做好国家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讲解工作,确保国家助学贷款的落实和“绿色通道”的畅通,打消同学们的后顾之忧,确保新生顺利入学。

四、救助程序

1.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请救助的学生可填写《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洪涝受灾学生临时救助申请表》(附件1),将申请表提交二级学院(部),并提供家庭所在地相关部门(村、镇、社区街道办)出具的受损情况证明等作为佐证材料,证明中须体现学生姓名、受损情况(附图片)等,未注明受损情况的不予资助。

2.各二级学院(部)对受灾学生家庭情况进行核实、初审,确定受助对象,填写《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洪涝受灾学生临时救助统计表》(附件2),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助中心)。

3.二级学院(部)于9月15日下午17:00前,将《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洪涝受灾学生临时救助申请表》(附件1)和《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洪涝受灾学生临时救助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部)公章),统一交至资助中心。

4.资助中心核实各二级学院(部)提交的学生受灾情况,经学校研究审批通过后,提交学校财务部门进行临时救助发放。

联系电话:3397039/7668776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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