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资产配置,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有效资产利用效率,根据《平机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固定资产处置办法》等文件规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5年固定资产集中报废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固定资产报废范围
达到或超过最低使用年限、折旧提取结束,净值为零且无法正常使用、无维修价值的固定资产均可申请报废处置,确认待报废资产有实物,盘亏资产不进行报废处置。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各部门梳理待处置资产(2025.9.18-2025.10.19)
(一)提交报废申请及明细表(需加盖公章,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院长签字),提供待处置资产照片电子版及纸质版;
(二)到国资处501办公室查询相关待处置资产的卡片;
(三)使用部门依据卡片记录凭证号到档案室复印资产凭证(该凭证所有复印件,加盖财务部门公章);
(四)使用部门账、卡、物核实后填写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根据处置审批权限组织技术鉴定,鉴定小组构成由本单位资产管理员、专业技术人员等不少于三人组成(审批表的技术鉴定意见中需有鉴定结果及签字)。
第二阶段:学校审核评估上报阶段(2025.10.20-2025.11.20)
(一)国资处汇总相关凭证,对拟处置固定资产进行实物核对和进一步鉴定,汇总数据后上报主管校领导和校长办公会审议;
(二)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国资处拟文向市财政局提出报废申请,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公物仓实地核查接收报废固定资产。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拟报废资产的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并严格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厉行节约意识,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把报废标准关,通过开展资产报废处置专项工作,进一步全面排查梳理本单位资产,各部门、各单位应及时将闲置资产上报国资处,在校内进行调剂,最大限度做到资源共享、物尽其用。
(三)各学院(部)、各单位应履行好国有资产日常管理职责,认真做好申请报废待处置资产的妥善保管,避免国有资产毁损流失。
未尽事宜,请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谢老师 陈老师
联系方式:0375-7668752
电子邮箱:zlxygzc@163.com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