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通知
各二级学院: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实训室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教高函〔2023〕800 号)转发给你们。《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明确了学校、职能部门、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员、师生员工的实验实训室消防安全职责,及相关的实验实训室消防制度和管理、消防安全措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