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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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艺术学院调停课管理规范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年04月29日 13:27 

一、为加强教学管理,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严肃教学纪律,强化课堂管理,确保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校内专职教师、外聘教师及校企合作项目中的教师,涵盖学校各类教学活动,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

  三、各教师要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观念,将教学工作放在第一位。学期课表一经排定,各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

  四、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按规定办理调、停课:

  (一)因公、因病、因事无法按课表上课的;

  (二)新增加的教学任务与课表时间相冲突的;

  (三)任课教师工作调整,需调换任课教师的;

  (四)因课程内容、教学条件及课程教学需要等改变授课地点或授课时间的;

  五、调停课具体要求:

  (一)任课教师需提前三天办理调停课手续特殊情况需提前1小时告知教学工作科

  (二)每门课程的调停课率不超过10%

  (三)学校安排教师校外进修,须持相关部门的证明办理调、停课手续;

  (四)因参加学术会议调停课者,须持会议通知办理调停课手续;

  (五)承担科研任务或学校安排的其他出差任务,须持学校相关部门的证明办理调停课手续;

  (六)调换的任课教师须符合该门课程任课条件。

  六、调、停课办理程序

  (一)因全校性活动调停课者,按学校通知执行;

  (二)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教务处的调停课通知执行;

  (三)教师因本人生病、本人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当天无法前往学校教学者,可申请临时调停课。教师必须第一时间向学院进行报备,提供相关材料(如病历、交通事故照片等)。教学秘书及时向教务处报备相关情况,并通知相关学生,做好学生工作;

  (四)任课教师调、停课需在教务系统办理调停课审批手续,并填写《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教师调停课申请表》,由教学院长签字,报教务处审批。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教研室主任代办。无特殊紧急情况不得委托他人报备或事后提出报备。调停课经审批后,应及时通知相关学生。

  )教师调停课手续办理后,务必按照调课手续中补课时间进行补课,补课后须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教师调停课申请表中签字确认补课后交学院教学工作科存档。

七、凡私自调、停课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停课手续的,按照《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从严处理。

  八、对于因个人原因调停课比率高的教师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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