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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内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14  供稿:学院办公室   编辑:党委宣传部  阅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依法治校水平,经研究,决定全面开展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依据上级有关高等职业教育的最新政策,结合学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过时废止、适应保留、应建必建、应修则修”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制度“废改立”工作,着力构建以章程为统领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规章制度体系,持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省级“双高”学校创建,全面建设特色鲜明省内一流高职院校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范围

(一)梳理范围

1.以学校党委、党办名义正式行文并印发的规章制度文件;

2.《学院规章制度汇编行政卷(2000—2023)》上收录的行政规章制度;

3.以各单位(部门)名义正式行文印发或自行执行的规章制度。

(二)修订完善

1.“废”是指对于不符合教育改革发展形势以及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基本内容与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严重不相适应,必须予以废止;

2.“改”是指已有的规章制度基本内容适用,但某些具体规定与国家及省市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学校发展实际情况不相适应,必须依据党的二十大以来新形势新思想新要求进行修改;

3.“立”是指现行制度整体上已不适用,需重新制定;对于现实工作需要而尚未建立的规章制度,要以问题为导向抓紧时间建立制度。

三、工作原则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照岗位职责,把握好以下原则开展“废改立”工作:

(一)系统全面。以全面化、系统化、规范化、精细化的要求,对现有的学校层面的规章制度文件和单位(部门)自行掌握的惯例规则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二)与时俱进。规章制度一定要紧跟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紧贴高等教育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政策文件,要充分体现新时代的特征、新时代的需要。

(三)合法合规。规章制度应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制度,规章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合理性需经过科学论证,并经过规范的程序审议制定。

(四)务实管用。坚持从实际出发,将上级要求与学校工作实际有机结合,突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制度符合实际、能够执行、务实管用;制度中要明确不按规定执行的惩戒措施,强化问责和担当,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

(五)协调一致。规章制度之间不得重复、相互矛盾。涉及同类事项的管理主体、管理程序,同类行为的评价标准、认定或处理办法,应当进行深入调研、反复沟通和充分论证,确保不同制度涉及相同业务时口径一致、政策统一。

(六)以人为本。规章制度应务实重效,贯彻人性化管理理念,符合广大教职工生的根本利益,符合学校实际需求和未来发展需要。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理论学习阶段(2024年4月15日前)。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研读《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出台的关于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政策文件,精读学院章程和十四五发展规划、第二次党代会工作报告等,熟悉内容、把准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理论素养,为做好“废改立”工作奠定坚强的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全面梳理阶段(2024年4月15日—5月15日)。各单位(部门)要对牵头起草或分管领域内正在执行的文件,对照党章和党内法规、上级出台的高等职业教育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对涉及教育教学管理、师生利益的规章制度要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逐条逐项审核。

按照沿用、废止、新建和修订四个类别对相关制度进行分类,对于需要新建和修订的制度,明确具体完成时间。5月底前报送《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党群部门交党委办公室(办公楼415房间),电子版发至zlxydb@126.com;行政部门交院办公室(办公楼211房间),电子版发至zlxyyb@126.com。

第三阶段:修订完善阶段(2024年5月15日—10月31日)。各单位(部门)要对修改的文件及时进行修订,对急需建立且条件成熟的制度进行订立,条件不成熟的制定出计划。对于“立”“改”的制度,要妥善处理好继承和创新、局部和整体、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关系,高度重视规章制度间的无缝衔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同,保证新旧规章制度之间、各条块规章制度之间协调统一。所有“立”“改”的制度须经过科学论证、充分调研、讨论研究、部门会议审定等程序,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和程序的规范性。

第四阶段:审核发布阶段(2024年5月—12月)。各单位(部门)新建或修订的需要以学校党委或行政名义正式行文印发的规章制度制度文件,经主管院领导审核后,按照相关程序,随时可提交学校有关会议审定并印发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规章制度建设是依法治校的重要依据,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各单位(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聚焦“顾全局、打基础、利长远”,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的工作原则,着力解决制度缺失、制度僵化、制度空挂现象,重点解决相关制度不适用、相冲突、有矛盾的问题,突出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推进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高起点筹划、高质量落实。

(二)压实责任,担当作为。规章制度建设是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保障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先决条件和有效措施。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规章制度建设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成立规章制度“废改立”专门工作组,明确工作任务、领导责任、工作方式、完成时限和推进措施,紧盯时间节点,协调配合稳步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

(三)强化执行,推动落实。制度建设是有效监督制约规范权力的必要形式,是落实“有章可依,有章必依,执章必严、违章必究”的重要载体。各单位(部门)一定要强化制度意识、规矩意识,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确保制度工作的合法性、程序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制度推行过程中,要将每一项制度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不折不扣,扎实有效,甚至创造性地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

党委办公室 学院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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