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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动态

2022年春季疫情防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3-28    作者:    编辑:xljk    浏览次数:

为做好疫情防控管理期间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保障全院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预防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帮助师生提高心理调适能力,构建平安、友善、和谐、稳定的校园氛围,按照学院整体防控工作的要求,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一、成立组织,认清责任。各二级学院(部)统筹成立心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师生开展心理防护与干预工作。按照“学院—二级学院(部)—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危机预警体系,明确责任,开展工作。认真执行《班级晴雨表》周报制度,由心理委员负责联络本班学生,每周汇总并上报学生心理动态,及时发现需要帮助的学生,二级学院(部)要及时研判,并为学生提供精准的心理援助服务。

二、多种形式,提供援助。开展教职工和学生的心理援助和疏导。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采用线上的方式为师生提供常态化的心理咨询服务,开通电话预约、微信预约服务,积极开展线上和线下团体心理辅导,各二级学院(部)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针对不同群体分层次组织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提高心理辅导的覆盖面,最大程度的帮助学生解决防疫期间遇到的心理困扰。

三、精准帮扶抓住“关键”。各二级学院(部)要密切关注特殊群体(有发热咳嗽症状的、被隔离的)、高危学生群体(2020年12月1日至今的“心理高危学生”),及时掌握心理动态,排查情况,分类管理。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进行网络或电话一对一沟通交流,定期了解学生健康状况,鼓励他们调整心态、坚定信心,帮助学生缓解紧张情绪。

家校联系加强沟通。各二级学院(部)要创设多种途径,如电话、电子邮件、QQ、微信等,保证与家长间的沟通渠道畅通;在学生出现心理危机时,及时与家长沟通,让家长或监护人明确认识到学生的危机及可能出现的后果,建议家长或监护人寻求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的检查、评估和治疗,依法依规与家长或监护人协商危机学生的休复学、陪读陪护等事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帮助他们度过心理难关。

重在预防,及时干预。充分利用学院心理危机四级网络体系识别学生的心理危机,同时通过加强课堂考勤、夜间查寝、参加实践活动情况评估以及同学之间观察等途径,及时识别心理危机学生个体;畅通危机干预渠道,依托四级工作体系,开展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工作。对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转介到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对于因心理疾病休学返校的学生,按照规定出具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的诊断后,办理复学手续。

做好教学,知识普及。组织开展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发挥课堂普及心理知识的主渠道作用,全面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教学中要设计加入疫情防控知识、心理调适方法和生命教育等内容,保证教学的互动性、参与性、操作性与实效性,保证教学质量,全面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教会学生基本的心理调适技能。

宣传活动,拓展创新。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不断丰富宣传途径,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主题活动,利用校园网、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学习通等新媒体平台,不断增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文明理念和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心理保健能力,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

心理援助,延时服务。为方便师学生求助,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疫情防控封闭期间,开通心理疏导热线:0375-7668257,并增加休息时间心理疏导:每天中午13:00—14:00,晚上19:00—20:30。同时,开放心理宣泄室,方便学生进行情绪疏导和宣泄。不同校区的师生可以通过专题网站进行心理测评,了解心理健康状况,可通过“质院心理”微信公众号、电话等进行预约网络咨询。通过心理辅导和咨询等支持性干预,缓解师生的不良情绪,引导他们积极面对生活,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