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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与化工系职工绩效考核奖惩管理办法(2024年度)
2014-03-07 08:57 李峰  审核人:

食品与化工学院职工绩效考核奖惩管理办法(讨论稿)

为推进我院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实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分配制度,根据《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修订稿)》的通知精神,结合食品与化工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食品与化工学院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绩效考核目的、范围及时间

一、食品与化工学院全体员工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直接划入个人工资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纳入绩效考核分配。

二、食品与化工学院全体专任教师的绩效考核得分用于年终的教学等级评定和考核。

第二条 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及职责

为了确保我院在职教职工绩效考核的顺利实施,真正做到科学、公平、公开、公正地对教职工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特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一、食品与化工学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王 霞 高庚渠

副组长:闫泽华 何 敏 孙 凯

成 员:王花丽、田辉、孟庆、杨伟杰、刘书红、李娟娟

二、绩效考核员及绩效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绩效考核员负责收集本部门职工每月绩效数据并参与绩效考核讨论;

2、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每月最后一周召开绩效考核会,讨论确定当月职工的绩效考核数据;

3、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并及时处理考核中职工反映的绩效考核相关问题;

4、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编制每月职工绩效考核数据表,公示并上报上级学院人事处。

第三条 绩效考核实施内容

一、考勤

考勤包括学院管理部门、辅导员、院办公室、各教研室的值班人员签到,全体教职工的请销假、集体活动及各部门召开会议的到会情况等。

1、签到时间要求:

(1)本院管理人员、辅导员、院办公室人员、各专业教研室的值班人员,签到时间要求:

上午签到时间:7:30-8:00,上午签退时间:11:30-12:00;

下午签到时间(每年5月1日—9月30日):14:30-15:00,下午签退时间:17:00-17:30;(10月1日—下一年4月30日)下午签到时间:14:10-14:40,下午签退时间:16:40-17:10。

(2)实验实训教研室值班人员由于岗位情况特殊,特要求签到时间:

上午签到时间:为7:20-7:50,签退时间11:30-12:00;

下午签到时间(每年5月1日—9月30日):14:20-14:50,签退时间17:00-17:30;若下午7、8节有课时,下午签退时间为18:00-18:30;(10月1日—下一年4月30日):14:00-14:30,签退时间16:40-17:10;若下午7、8节有课时,下午签退时间为17:40-18:10。

(3)周二下午,教师每周教研活动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期间,在16:20-16:50签到,教研活动16:50-17:50;

10月1日—下一年4月30日期间,在16:00-16:30签到,教研活动16:30-17:30;

开大会时办公室点名,不再照脸。各部门值班人员仍按值班要求时间签到签退。

2、值班要求:

(1)各部门值班人员不允许在上课时间内安排值班,值班期间不得脱岗,应完成接发通知、资料汇总上报、卫生区卫生等日常工作,并随时准备协助完成院里的各项日常及临时工作,并接受学院的检查与监督。

(2)各部门值班人员以上报院办公室名单为准,不允许替班。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当值日期值班,应至少提前半个工作日填写《食品与化工学院值班调整审批表》,调整双方签字经院办盖章后生效。调整双方值班要求同在5个工作日内。

(3)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若接到学院临时性或紧急性任务,无法完成签到或签退,需及时上报学院主管领导,经批准后在完成该项工作后及时到院办公室填写《食品与化工学院因公外出审批表》,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后生效。

3、请销假制度

请销假依据《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修订稿)》的精神执行。各类请假必须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填写《请假审批表》,如请假期间担任课程,还需填写《调停课审批表》(注:需要调停课的首先要填写《请假审批表》);病假以县级以上正规医院出具的病例证明为准。特殊情况下无法办理手续者,应向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假期结束后第一时间补办请假手续。当月绩效考核结果以院办公室汇总的假条为准。

二、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包括教学事故、任课教师的到课情况、学生评教等。其中教学事故包括《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豫质院【2006】15)认定的教学事故以及学院和二级学院管理部门认定的教学事故。自本方案实施开始,教学检查人员每天不定时至少检查2次。

(1)任课教师需按学院规定时间,提前候课,携带完整的教学资料,随时接收各级学院的教学检查。

(2)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在预备铃响起前开门,若因该实验室任课教师迟到引起的事故由任课老师负责;实验室课程结束后,实验室管理人员和该实验室任课教师必须完成交接工作,并由实验室管理人员签字。若有特殊情况无法完成交接,实验室管理人员或该实验室任课教师应及时将情况上报至教学检查人员处,如未及时上报,则视为一切正常,各级学院检查出现的问题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三、学生管理

学生管理包括辅导员的签到、班级到课率、卫生检查、宿舍检查、学生安全事故等。

四、承担额外工作

承担额外工作包括绩效考核管理、专业开发与建设、课程开发与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校企合作开发与推进、教科研工作、教学诊断与改进、学院规范及标准建设、社会服务、迎新工作、学生助贷、学资管理、组织联络、学籍管理、学院招生、党建工作、顶岗实习及就业安置、报账等等。

以上日常额外工作,仅限工作发生当月计入绩效考核,如当月未有相关工作进行,则不得计算。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所承担的相应工作出现失误,视其具体情况由绩效考核小组判定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五、其他对学院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由考核小组在每月绩效考核会上进行讨论,酌情给与判定。

第四条绩效考核奖惩管理办法

一、考勤

1、异常签到

异常签到在10分钟之内,一次扣0.5分,其它情况一次扣2分。

2、请假

请假要求按照“一事一假(即每次假条上只允许一次假)”的原则,非突发性事件必须提前一周以内(至少提前半天)以书面形式由本人或者直系亲属找领导签字,不得随意代写请假条或电话请假,不得补假,根据情况,病假要求附有医院证明、化验单或医疗单等。假期不足一天者按一天计算。

事假计发办法:

(1)当月事假或病假3天以内(含3天)的由本院批准,按请假天数扣发绩效工资;

(2)当月事假超过3天由上级学院批准并按相关规定扣发绩效。

3、学院临时活动不能参加的人员,如果电话说明情况者每次扣发绩效工资50元,如无情况说明者每次扣100元。

4、产假、流产假、婚假等国家法定假不扣发绩效工资。

5.旷工计发办法

(1)旷工1天,当月绩效工资按50%计发;

(2)旷工2天,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二、教学检查

以学院规定的上课时间为准。

1、迟到或早退

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5分;

迟到或早退10分钟到30分钟之间者,每次扣发当月绩效的25%,每月出现2次或2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绩效的50%;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每次扣发当月绩效的50%,每月出现2次或2次以上者,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2、其它教学事故

另视具体情况,按学院有关规定认定教学事故等级,由教学检查人员及时汇总至教学秘书处,由绩效考核小组判定:

一级教学事故(扣绩效工资的一半)、二级教学事故(扣绩效工资的三分之一)、三级教学事故(扣绩效工资的四分之一)。

三、承担额外工作

奖励项目以分值进行计算,根据每月绩效考核小组汇总的情况进行奖励。

每月加班按项目上报,工作量大小及加分奖励情况按附件:《食品与化工学院职工绩效考核奖惩管理办法奖惩项目及标准》由绩效考核小组讨论确定实施。

四、职工工作完成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量不再按月进行计算,具体奖惩办法在年终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后经讨论确定后实行。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绩效考核小组在月底汇总各部门情况时进行判定,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并及时修订本办法中的不足之处,及时通报给全院教职工。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食品与化工学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019年3月)同时废止。

食品与化工学院

2022年02月24日

附件:

食品与化工学院职工绩效考核加分项目及标准

1、创新、创造与成果项

(1)科学研究、教学研究项目及课题

国家级:主持或第1名加8分、第2名至第6名各加3分,其他不加分;

省部级:主持或第1名加6分、第2名至第5名各加2分,其他不加分;

地厅级:主持或第1名加4分、第2名至第3名各加1分,其他不加分;

院 级:主持或第1名加3分、第2名加2分,第3名加1分,其他不加分。

(注:社科联课题按项目课题,不按奖励)

(2)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第1名加8分、第2名至第5名加2分;

实用新型:第1名加2分,其他不加分;

外观设计:第1名加2分,其他不加分;

(3)科学研究、教学研究论文

国家核心论文及以上第一名加6分,其它名次不加分;

一般国家CN级第一名加2分,其它名次不加分;

(4)著作

按个人撰写字数加分,每20000字加1分;主编另加2分,副主编另加1分。

评上“十四五”规划教材,按院级一等奖加分

2、专业建设项目

(1)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

国家级:项目负责人加20分、第2名至第5名加10分,其他项目组成员各加6分;

省部级:项目负责人加15分、第2名至第5名加6分,其他项目组成员各加4分;

院 级:项目负责人加12分、第2名至第5名加4分,其他项目组成员各加2分;

(注:省级精品在线课程:没评上6分)

(2)其它教学工程项目(科研创新团队、专业综合改革试点,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等)

国家级:项目负责人加16分、第2名至第5名加8分;

省部级:项目负责人加14分、第2名至第5名加6分;

院 级:项目负责人加8分、第2名至第5名加4分。

(省优质教材按教学工程项目)

(3)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4)专业群建设与规划

(5)申报新增专业

(6)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每个专业3分)

(9)其它专业建设项目(根据情况适当加分)

(项目仅需申报书和效益表的一律加5分,去学参评讲解的个人再加2分,其它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酌情加分。)

3、教学相关项目

(1)学生毕业论文分配、答辩安排:每届5分

(2)学生技能比赛安排、汇总

(3)数据平台:每模块5分;教研室按加班,辅导员由淑红安排

(4)教学计划导入:每学期1次,每个专业1次加1分

(5)学生证书:过程性评价,每个工种4分;汇总5分;辅导员工作1-2分

(6)实训周信息填报5分

(7)实验室数据平台:5分

4、奖励、荣誉项

(1)国家级奖励、荣誉: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2分;

(2)省部级奖励、荣誉:一等奖15分、二等奖13分、三等奖10分;

(3)地厅及行业奖励、荣誉:一等奖12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

不分级别取中间

(4)院级奖励: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教师团体赛一等奖9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3分;

(5)二级学院奖励: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教师团体赛一等奖4.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5分

(6)指导学生演讲比赛:院级优秀奖4分

(7)学生工作:院级先进个人4分(每个二级学院评1名)

(8)论文成果、课题申报获奖:省级一等奖12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

地厅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9)省骨干教师资助项目,按荣誉二等奖计

(10)省级活动: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等按校级

(11)学校学生活动优秀组织奖:按校级一等奖平均

(注:(1)指导学生技能竞赛按获得奖励情况加分;没获奖者参加省赛各加3分,参加国赛各加4分,按项目多人指导平均;行指委的降一级(2)对于教学工程项目及技能大赛教育厅的奖励属于省部级;(3)各级别教师教学能力比赛没获奖者不加分;(4)教师团体赛:若获省级一等奖,每人各得15分;(5)一般校省连续进行比赛,就高加分)指导学生技能竞赛:参加省赛以上的不再加绩效分,校赛加3分,评委加1分。

5、稿件征用

(1)报纸(如河南日报、大河报、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等)、政府及教育厅相关官方网站发表采用(国家级10分,省部级5分,地厅级3分)。

(2)质院时报采用、简报等相关稿件(1~2分)

(3)二级学院网站采用(1份或1条1分)

(4)师德师风征文:教育厅稿件5、4、3分

6、其他

(1)就业专干每学年总加分12分,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加3分;

(2)学生资助员每学年总加分6分,每半年最后一个月加3分;

(3)学籍管理员每学年总加分6分,每半年最后一个月加3分;

(4)助贷员每学年总加分6分,每半年最后一个月加3分;

(5)报帐员每年度总加分6分,每半年最后一个月加3分;

(6)绩效考核员每学年总加分6分,每月加0.5分;

(7)党建工作,教工支部每月2-4分(单月2分,双月4分),学生支部每月4分,支部书记根据情况进行分配;教师支部按单月6分

(8)加班工作职责内的工作任务一律不加分,另外特殊情形需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工作内容等情况综合考虑加分。一般情况下非项目加班,中午、晚上加0.5分,周末半天加1分,各类项目就按完成后的项目情况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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