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与化工学院现有专职辅导员7名,其中研究生学历6名,全部是中共党员,兼职辅导员3名,全部是研究生。是负责我院九个专业近2200名学生的日常教育与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有学籍管理员、资助员、就业专干等岗位。我院辅导员办公室为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积极的引导和帮助,同时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为了很好的开展工作,我们先后制定了《辅导员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班级个人量化百分考核条例》、《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辅导员百分考核办法》、《辅导员工作职责》、《辅导员例会制度》、《辅导员与家长联系制度》、《辅导员与任课教师联系制度》、《辅导员与学生谈话制度》、《辅导员入宿舍》等多项规章制度,协助完成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
辅导员办公室在食品与化工学院党政领导下,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全面负责辅导员办公室管理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生科内职责范围的各项工作,做好学生日常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拟定并实施辅导员的学期工作计划,做好学期工作总结,指导辅导员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负责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抓好辅导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以及检查、考核辅导员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
四、负责协助各级部门做好学生党员发展的宣传、发展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协助学院心理中心开展的有关学生心理的各项工作,关注学生的心理问题。
六、负责做好学院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助学贷款和贫困资助工作以及退役士兵的学费减免和资助金发放。
七、负责做好学生到课情况、宿舍卫生、安全、生活等督促检查工作,以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八、协助学院领导做好学院的招生宣传及本院学生的实习就业等工作。
九、负责新生入学后的资格复查工作以及新生入学后的教育及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与管理。
十一、负责全二级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
十二、负责向学院部主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辅导员办公室联系电话:0375--7667877